陈寿的史才,还在于他善于通过委婉、隐晦的表达方法以贯彻史家的实录精神。他先后作为蜀臣和蜀之敌国魏的取代者晋的史臣,对于汉与曹氏的关系、蜀魏关系、魏与司马氏的关系,在正统观念极盛的历史条件下,都是在历史撰述中很难处理的大问题,但陈寿却于曲折中写出真情。
陈寿的史才还突出表现在叙事简洁。全书以《魏书》三十卷叙魏事兼叙三国时期历史全貌,以《蜀书》十五卷、《吴书》二十卷分叙蜀、吴史事兼三国之间的复杂关系,而无冗杂之感,反映出陈寿对史事取舍的谨慎和文字表述的凝练。有人评论《三国志》“练核事情,每下一字一句,极有斤两”。但记载又过于简洁,对一些重要的历史事件和人物事迹,语而不详,甚至遗漏,由是南朝宋文帝命裴松之作补注。
陈寿在撰述旨趣上推重“清流雅望”之士,“宝身全家”之行的士族风气,所以他对制订“九品官人法”的陈群赞美备至,对太原晋阳王昶长达千余字的《戒子侄书》全文收录。
陈寿在历史观上有浓厚的神秘色彩和天命思想,他用符瑞图谶、预言童谣来渲染魏、蜀、吴三国君主的称帝,用“天禄永终,历数在晋”来说明晋之代魏的合理性,他断言“神明不可虚要,天命不可妄冀,必然之验也”。这种推重“清流雅望”和宣扬天人感应的政治观点和历史观点,是陈寿史学中的消极因素,也在一定程度上局限了《三国志》的史学价值。后人以《三国志》《史记》《汉书》《后汉书》合称“前四史”,认为是“二十四史”中的代表性著作,这是充分肯定了《三国志》在史学上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