宸晓也当仁不让,一瞬间也抄起了腰间的格洛克。
针锋相对,一触即发。
“先说清楚,元元,是谁?”宸晓阴翳的目光如鹰,气息全沉下来,分明的脸色戾气森骇。
沈星瀚咬紧牙关,真想一梭子干死这傻逼,不长心的还敢问元元是谁!
“元元是你姑奶奶!宸晓,你有没有心啊?元元是你当初亲手杀害的女孩!”
沈星瀚本来有一个很好的家庭,父母经商,移民海外,可惜好景不长,他还不到十岁,父母就遇害离世了。
从那以后,活下去,报仇,成了他唯一的夙愿。
他开始混迹街边,跟野狗抢食,跟乞丐抢破烂儿,稍微长大些了,他就游走在各个帮派之间,出卖、背叛,铁石心肠,心狠手辣,不管什么凶险恐怖,也不管什么脏事恶事,只要能活下去,才能报仇。
直到有一天,他捡到了一个小女孩。
病殃殃的,一看就活不长了,被人拐的,嫌弃病太重,连卖器官都可能染病,被丢在了路边,跟扔垃圾似的。
沈星瀚不想大发慈悲,但这女孩像个狗皮膏药,黏着他不放。
可能也感觉沈星瀚是她唯一活下去的救命稻草,就紧紧抱着他的腿,任凭打骂也不放手,用女孩的话说,给自己挖坑埋了也行啊,她不想死在垃圾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