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说陈公博的自白书有一定参考价值的话,那就是可以从中了解一个大汉奸的心理及汪伪政权内的一些重大事件的决策过程。
因为自白书披露了一些事实,国民党政府自然不愿让其公开传播。
4月13日,陈公博在法警的押解下,再次去审判庭,听取判决。
开庭时间定在下午4时,从1时起即有人进入旁听席,到2时左右,已是观众如云。
4时整,陈公博被带入法庭候审室,他还是穿着开审那一天穿的淡青色夹布袍,帽子托在手中,步子显得缓慢。进入候审室后,他即开始抽烟。
法警高呼一声“开庭——”,整个大厅气氛紧张起来,随即从边门走进审判长孙鸿霖,首席检察官韩焘,首席推事石美瑜,陈家瑞,书记官秦道立。当这些审判官坐下后,法警又是一声高喊:
“带陈逆公博——”
陈公博入庭了,他走到被告席站住,然后很有礼貌地向法官台一鞠躬,又转身向旁听席一鞠躬,再回身面向法官。
书记官站起宣布:“陈公博汉奸一案,本日判决。”
随后,审判长孙鸿霖宣读判决书,这份判决书长达3200字,最后的判决是:
“陈逆公博通谋敌国,图谋反抗本国,处死刑。剥夺公民权利终身,其全部财产,除酌留家属必需生活费外,并予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