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个具有代表性意义的军工企业是福建船政局。它由闽浙总督左宗棠在1866年7月奏准创办于福州,聘法国人日意格、德克碑为正副监督,招聘洋员、洋匠45人。左宗棠于10月调任陕甘总督后,由丁忧在籍的江西巡抚沈葆桢继任船政大臣。到1874年基本建成,陆续建有小铁厂、船台(4座)、转锯厂、制模厂、舢板厂、钟表厂、帆缆厂、大铁厂(内含锅炉厂、轮机厂、合拢厂、铸铁厂)、锤铁厂(即打铁厂)、拉铁厂(即轧铁厂)、铁船槽、造砖厂,以及广储所、储才所、机器所等仓库,用地约238亩。另外,还建有各种办公房屋和学堂、公寓等,全局占地约630亩,共计花费达176万两。在建厂的同时开始造船,1869年造成第一艘“万年青”号,排水量1450吨,马力150匹,装炮6尊。此后,直至1871年第六艘轮船“镇海”号的制成,尚未有超过第一艘水平的,但此一阶段中的一个重要进步是于1871年自制成150匹马力轮机。1872年造成第七艘“扬武”号,排水量为1393吨,马力增至250匹。从1873年开始由中国人自行仿造轮船,即“在没有欧洲人员的支援下,船厂能够按照迄今已经仿制的款式,继续制造轮船及轮机”,并培养出了10余名能够担任厂长、按已经造过的款式指挥制造船身和轮机的人才、300余名能够按图承担各项工作的艺徒和工匠,进而于1874年遣散所有聘用的洋员和洋匠。至此,福建船政局已建成为一个基本能够自行制造的、大型的现代轮船制造企业,已共计造成各式轮船15艘,其中运输舰9艘、炮舰2艘、通信炮舰3艘、快速兵舰1艘。它的制造水平的起点较江南制造总局稍高一点,但其后所造的轮船均与江南制造局相仿,甚或不如;且所造船只,名曰兵船,实则多为小型运输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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